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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重庆市自然科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全市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换届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渝职改办〔2018〕132号)要求,市科委研究,拟对重庆市自然科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换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会组建及管理的基本政策依据

除另有规定外,评委会专家库的调整工作原则上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建管理办法》(渝职改发〔2000〕29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筛选推荐。

二、推荐评审专家的要求

(一)推荐评审专家范围为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相关领域专家。各单位推荐的评审专家人数不限。

(二)原为重庆市自然科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的今年仍可推荐,但已调离退休,或不能履行评委职责的人员,不能推荐。凡有违法违纪、党纪政纪处分、学术不端、学术失范以及群众反映较大的人员不得推荐。

(三)每个单位推荐的评审专家,原则上45岁以下成员不少于三分之一。

三、推荐评审专家的条件

推荐的评审专家应具备渝职改发〔2000〕29号文规定的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评审专家必须在职,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学术造诣深、知识面广、科研成果丰富,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知名度,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最新学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可直接纳入评委会专家库。

(二)具有指导和培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全面掌握本专业有关的学术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并有解决重大、疑难问题的经历。

(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且政策理论水平高,职业道德好,能认真履行评委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且本人自愿。

四、相关要求

(一)请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认真组织,积极推荐,严格审核,确保评委会的质量,为科学公正评价和激励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制度保证。

(二)评委会专家库重新调整后,评委会专家库成员名单不得对外公布。如发现有违纪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取消其评委会专家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相应处理。

(三)各单位推荐评委会专家(含上一届续聘专家),须由被推荐专家本人填写《重庆市自然科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专家申报表》(附件1),各单位填写本《重庆市自然科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专家推荐名册》(附件2)报科技处。

(四)请各单位于2018年6月13日下午17:00前,将《重庆市自然科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专家申报表》(纸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重庆市自然科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专家推荐名册》(电子版发送ctbukyckjk@126.com)报送厚德楼7010办公室。

附件:1.重庆市自然科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专家申报表

2.重庆市自然科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专家推荐名册

科技处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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